山东人在外地 发表于 2012-11-12 08:24

关于申请天柱山采风证的通知

各通讯员:首选感谢各位通讯员一直以来对天柱山风景区的关注和支持,感谢各位勤奋采写,在各级媒体广泛发稿,为天柱山宣传做出的积极贡献。其次为方便广大通讯员深入景区一线采访,鼓励大家积极创作,申请办理天柱山采风证的通讯员,请向天柱山宣传营销中心递交以下材料:1、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,扫描件各一份。2、近3年来新创作的有关天柱山文章3篇以上或照片5幅以上,作品需提供电子文本,照片不得小于2MB。所提供的文章和照片天柱山宣传营销中心拥有使用权,稿费按相关规定支付。3、***费用:20元/人。4、请仔细阅读《天柱山风景区摄影采风证协议》,如同意,请将以上材料2012年11月15日前报送到天柱山宣传营销中心,逾期不予办理。    l       天柱山摄协会员的相关资料由摄协主席余竞华审核,联系电话:13805666111    邮箱:TZPA2011@163.com l       天柱山外宣部联系人:毕彩霞    邮箱: 752244191@qq.com 特此通知天柱山宣传营销中心2012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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